看哪。挂在墙上的山水画,每幅都是出自大师手笔,流动出灵秀的韵味。虽不是太奢华,可满屋子的艺术气息,确实是适合的葬身之地……不不,她的意思是适宜人居。

        「如果能住在这里一辈子,叫我离婚改嫁都甘愿。」她发自内心地赞叹。

        「芬丫头,都当人家妈妈的人了,还这麽疯疯癫癫的。」

        秦仲天叹息着,只怪他当初让秦如芬到英国读书,她读着读着,竟跟一个台湾籍的同学读出了感情,大学还没毕业,就先怀上孩子,b他不得不同意这门婚事。也正因有秦如芬的经验,本打算让秦月洁到美国留学的他,y是将她扣在国内不给出去,更在她研究所毕业时,打铁趁热地将她许配给刘裕才。

        「欸。我就是太早嫁,要是晚个几年,妹夫哪轮得到小洁嫁?」

        秦仲天怒瞪。「胡说八道。快跟我回家,省得在这丢人现眼。」

        「哎呀,我说爸爸,您的乖nV儿我一年只能回来一次,您就忍忍嘛。」

        面对秦如芬的撒娇,秦仲天倒也无可奈何,只有让她继续在刘家参观。

        「小洁,你真幸福,居然能住在这种地方!」

        是吗?秦月洁好想说,我并不觉得我幸福,我宁可和你一样,嫁给自己心Ai的男人,尽管只是住在简陋的房子……不,若她是嫁给十年前尚未成功的方星宇,甚至连足以蔽雨的房子也没有,两人必须露宿街头,她都会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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