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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衡觉得眼眶发涩。多少年了?从八岁被卖进侯府,额头烙下这道疤,签下那纸Si契开始,他就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影子,一尊石像。不哭,不笑,不期待,不奢望。因为希望是这世上最残忍的东西。可眼前这个少年,却用最笨拙、最惨烈的方式,y生生把一捧滚烫的、名为“在意”的火,塞进了他早已冰封的世界里。

        “值得吗?”他又问了一遍,这次声音里带了连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

        沈彻没有回答。他忽然伸出手,不是抓住手腕,而是极轻、极快地,用指尖碰了碰燕衡额角那道陈旧的疤。动作小心得像是触碰易碎的梦。

        “我这儿,”他另一只手按在自己心口,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燕衡,“从第一次看见你这道疤,这里就没安生过。一开始是烦,是好奇,後来是疼,是怕。怕你疼,怕你消失。现在我知道了,那是它在告诉我,有些人,有些事,遇见了,就他妈躲不掉了。这是命,我认。”

        命。

        燕衡闭了闭眼。怀中那两块残玉贴着心口,冰凉的触感此刻却彷佛有了温度。他的命是什麽?是八岁前的空白,是额头这道疤,是这六年为奴的卑贱。可如果……如果命运让他遇见沈彻,经历这一切挣扎与颠沛,不是为了让他认命,而是为了让他……抓住这只伸过来的手呢?

        他缓缓睁开眼,眼底那片沉积了多年的荒芜寂静,此刻被一种陌生的、汹涌的光芒取代。他看着沈彻,一字一句,说得极慢,却无b清晰:

        “好。既然少爷说这是命,那奴才……就跟您赌这一把。赌这条命,赌这个未来。不管前路是刀山火海,还是万丈深渊。”

        沈彻的眼睛瞬间亮得惊人,像是夜里骤然点燃的烽火。他重重点头,没有多余的话,只说:“那就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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