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还知道那叠钱是林娟瞒着周大雄,替友人杂志社偶尔代笔偷偷攒下来,原本是打算给小梅明年上学用的。
等等!友人杂志社?
那是不是能透过这层关系,把代笔的机会转成正职?
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我否决了。
文笔好的是林娟,可不是我这个连小学都没念完就去美国的本人。
好在林娟有大学文凭,我的英文底子也好,找份正职应该不难。
难的是需要时间,而我们身上的钱显然撑不了太久。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我去朝九晚五,那小梅怎麽办?
我转头看向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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