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三岁的时候,梅决定要让他去学琴。梅倒也不是有什麽音乐天分或长才,只是觉得给孩子培养一点兴趣Ai好挺好的。
梅听过许多孩子为了学琴而痛苦不堪,她不愿意b迫罗杰,更何况弹琴的目的是用来怡情,所以,买琴的时候,她考虑了很久,决定先买一架中古琴,还怕孩子一下子便生厌了,特别买了一部暗红sE的,搭配家俱,心想万一孩子和琴没缘分,就把它当成是室内设计的一部分。
钢琴送到家里来的时候,还是让梅心cHa0汹涌了好一会儿。她打开琴盖,分明的黑键白键,宛如摆脱柴米油塩粗糙日常的一道阶梯。从小家庭生活算不上宽裕的梅,感叹自己今日也能供上孩子弹琴了,心里充满感激。
弹了琴以後,梅和罗杰的日子变得忙碌了。每天要上班的梅,下了课赶到幼稚园去接罗杰。弄好了晚餐,吃毕刷洗过後,罗杰就要弹琴了。老师教过的曲子,妈妈陪着罗杰三遍、五遍、十遍的练习。罗杰的小手按着琴键,妈妈的眼睛读着乐谱,时间倏忽而过,六年过去了。
六年後,罗杰能弹巴哈的练习曲,萧邦的夜曲,妈妈不用每天坐在他的身边陪他识谱了。罗杰喜欢弹琴,他记心好,曲子弹过三次,就能把谱记住,几年也不会忘。他有绝对音感,听了曲子就能把谱写出来。他每天弹两、三小时的琴,弹得陶醉的时候,脸上会出现种专注而紧绷的表情。
上了中学的罗杰,没法花这麽多时间弹琴了,他要应付学校无穷无尽的功课,没完没了的考试,两个星期也完成不了老师交待的曲子。但罗杰很努力cH0U出时间来弹琴。十二岁的罗杰人一下子cH0U长了,单薄的制服套在他瘦削的身T上,坐在钢琴前面,眯着眼读谱,下巴伸出,双颊微微凹陷,像个小猴子似的,妈妈很心疼。
十四岁的时候,梅带罗杰到加拿大读书。他的英文够好,功课基本上没有问题。他有很多时间运动、、交朋友,当然,还有弹琴。
刚到加拿大的罗杰,先是在琴房租琴练,半年後,爸爸妈妈的住房和工作稳定了以後才买了琴。琴是罗杰自己上琴行挑的,三十六年的琴,声音还很宏亮。下了课的罗杰除了读书以外,就是弹琴,附近的邻居都知道街底搬来了一个成天弹琴的孩子。
罗杰一直弹琴,来到温哥华的第二年,他加入了合唱团,成了学校的伴奏,有很多公演的机会。因为加入合唱团的关系,罗杰也迷上了声乐,找了老师学。他经常在浴室里旁若无人地高声唱歌,有时也一边弹一边唱。十八岁的他不再是儿时那个羞怯紧张的男孩,一百八十四公分的罗杰,也许是因为弹琴的关系,手指特别长,而今,他上台有一种沈静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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