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情吃着鸡腿饭,眼角弯着,故意朝石振邦张开小嘴,娇嗔:“老—石,喂我一口嘛…”

        石振邦瞥她一眼,见她那副娇滴滴的模样,耳朵红得跟火烧似的,低吼:“你他妈没手?”可骂归骂,他还是夹了块红烧肉,粗手粗脚地喂过去,筷子送到她嘴边,动作糙得像在喂猪。

        他以前老觉得喂女人吃饭,满脑子都是自己女人的男人没出息。他跟前妻生活那么多年,吵吵闹闹过日子,连一次饭都没喂过,连想都没想过。

        可现在跟毓情在一起,他不断打破自己曾经的固有想法,做饭给她吃,陪她逛街,喂她一口饭,甚至有时候温柔得不像他自己。他低头看着她小口嚼着肉,嘴角上扬,眼角弯成月牙,他心口烫得像化了,暗骂自己:老子真他妈栽在这女人身上了,这小人儿,老子啃不下来,她倒把老子啃得渣都不剩。

        吃完饭,毓情收拾了饭盒扔进垃圾桶,拎起包打算回家。她站起身,冲他笑:“老石,我走啦,明天再来找你…”

        石振邦嘴上硬邦邦地应着:“嗯,走吧。”可他低头收拾筷子,手上动作慢了半拍,内心却像有根刺扎着,居然想把她留下来。

        他脑子里想着:老子房间乱得像狗窝,也不比她那儿整洁,她会不会嫌弃?他闷闷地没说,耳朵红得没消,纠结得像个毛头小子。

        毓情偷瞄他一眼,见他低头收拾东西,硬朗的脸上透着点别扭,她唇角一勾,心想:这老男人,想留我还不说,老娘看得出他那点心思。她是高手,不会点明,就要石振邦在慢慢的纠结中自己表露心思。

        她不急,时间多久她都不介意,反正这块石头,她已经啃得服服帖帖,早晚得自己开口。她拎着包往外走,故意慢悠悠地说:“大叔,那我走啦,你别太想我哦…”她这话暧昧,眼角弯着,像在逗他。

        石振邦抬头瞪她一眼:“你快走,我想你个屁!”他嘴上凶,可眼底那股不舍藏不住,手上捏着筷子,指节发白。

        他脑子里想着:这小人儿,老子干得她服了,走就走吧,老子房间乱,她住不惯。可她一转身,他心口空得慌,暗骂自己:没出息,被她撩得睡不着,还不敢留她。

        他闷声收拾东西,心想:下次她再来,老子非留她不可。毓情走出店门,回头冲他一笑,心想:这老男人,她赢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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