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情偏偏是高手,腻歪了一会儿,又弹开,没心情就不搭理,转身回了卧室。她把自己好好收拾打扮一番,洗了脸,换了件吊带裙,头发随意挽起,露出一截白嫩的脖颈,美得像朵花,出来时又是那副女王样,高高在上,眼底却藏着点撩人的意味。
她随手洗了个梨,坐在早已被石振邦擦干净的沙发上,慢悠悠啃着,汁水顺着嘴角滑下来,她舔了舔,眼光却留在石振邦硬朗的身上。
他洗完碗出来,手上还滴着水,瞥见她这副模样——吊带裙勾出她细软的腰肢,白得发光的腿搭在沙发上,啃梨的动作慢得撩人,眼神却像钩子似的黏在他身上。
他装作随意的几步走到她旁边的沙发坐下,手撑着膝盖,有些不自然,过了几秒,像下了决心,大手一搂就把她拽到怀里。
他闻到她身上的果香味,清甜得像梨汁,混着点洗发水的味道,钻进他鼻子里,勾得他心口发烫。毓情唇角一勾,像是得逞的小狐狸,把脸往他脖颈埋了埋,像在嗅他身上的味道。
他身上的味道混着烟草味,糙得像男人味的具象化,别的男人那股味她嫌腻,可石振邦这味道她偏偏闻不够。之前有人说喜欢闻一个人的味道说明喜欢他,可能这还真不假。
她小手勾着他胸膛,低声呢喃:“石振邦,你身上味道真好闻…”
石振邦被她这一埋,喉结猛地滚动,耳朵红得没消:“你闻啥,我一身汗味!”他嘴上糙,可大手没松开她,搂得更紧了点。
他低头看着她埋在自己脖颈的小脸,吊带裙露出白嫩的肩膀,他硬得疼,暗想:她闻老子闻不够,老子也抱她抱不够,这娘们儿,老子栽得值。
毓情窝在石振邦怀里,小脸埋在他脖颈,闻着他那股糙得要命的男人味,身子软得像水。她故意仰起头,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他,声音娇得腻人:“大—叔,你喜欢我吗?”
她拖长了“大叔”两个字,尾音上扬,带着点试探和撩拨,像只小猫挠他心口。她故意这么问,却不会直接跟他说自己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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