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奈特是一个非常活泼的混小子采自巴奈特的父亲。他和库克城的城民很快的就混在一块,这一点和土生土长的奥纳修斯完全不一样,好像他才是这里的城主一样。他来到库克城不过短短一个星期,就已经知道城门进来第一个转角的面包店有多少个nV儿、哪一个nV儿最让老爹烦恼;城东的酒吧老板娘有一个要好的情人,每次藉故送酒进城和老板娘在後巷的小旅馆厮混。
他和奥纳修斯是完全不一样的少年,相b起奥纳修斯的沈稳不多话,他显然更加的聒噪。但是这不代表他不懂得关心,他就好像一个蒐集小道消息的八卦者,他知道谁和谁之间有特殊关系,谁家的小猫又偷跑出去了。如果你前一晚因为喝醉酒摔了一跤,他就会给你送去一綑绷带,然後和你讨论饮酒过量的坏处。他能察觉到所有事,你的弱点和强处,一个不漏。
他金hsE的头发就好像他们海涛城内的城民一样,那是他们的标志——乱糟糟的金发和灿烂奔放的大嗓子。他身上似乎总是带着海风的咸香,主修风系的巴奈特喜欢凉爽流动的空气,他不嫌麻烦的驱动空气中的风元素,这让他的头发老是随着空气流动而飘动。
咳咳,回到正题。
我们刚刚说道巴奈特是一个非常懂得观察别人的八卦者,他像老鹰一样锐利的蓝sE眼睛绝对不会错过最要好他自称的朋友的不对劲。
自从认识奥纳修斯後,他就觉得这个世界上果然还是存在着父亲和兄长说过的那种冷清冷血的冷血动物的。没有人能挑动奥纳修斯的嘴角,不管是谁都不能让他停下脚步,即使是卡l殿下主动和他搭话,也只能得到他公式化的回覆。
但是对於巴奈特来说,这世界上没有不会笑的人,只有不够好笑的笑话。
自此,逗弄奥纳修斯成了他的人生第一大目标。瞧这孩子…
他缠着奥纳修斯已经一年了,他一开始烦厌他的接近,甚至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出手将他打伤,让他断了右脚的胫骨——天啊,那可是世界第一痛,他敢说那绝对b生孩子还痛,当时他写信给母亲说了这件事,期待母亲温柔的问候。结果母亲连信也没回,直接给他送了一把匕首,上头写着“试试看”。他的本能告诉他,千万不要问母亲试试看什麽,绝对不是什麽好事。
好了,回到正题。唉,怎麽总是离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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