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也是?」我笑着说,他一身的肌r0U看起来很可口。
「那,有荣幸跟你一起吗?」他主动问了。
「看你追不追得上罗!」我说,电梯马上就要到了。
「如果跟上你,一起吃早餐?」
「.」我说完,电梯开门,我头也不回的跑出饭店。
之前在美国,有时晚上念了一整晚的书,我会在天微亮的时候出门跑步,一开始只是跑好玩,後来慢慢跑出兴趣,越跑越远,到後来一次跑个十五、二十公里都不是问题。
我沿着人行道稳定的前进,混血帅哥跑在我旁边,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就很单纯的,慢跑。
差不多跑了四十分钟之後,我开始折返;再花四十分钟,回到饭店门口。
「你很厉害。」我在路旁缓和收C时,他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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