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自己的,叫手段;害人的,是心机。记住,小手段可以有,但绝不能有心机,知道吗?」妈咪严肃的看着我。

        「放心,我知道。」我点头。

        自从她跟爸爸离婚之後,我们两个在美国相依为命也过了十年,妈咪教了我很多,她是个很有智慧的nV人;爸爸几乎每年暑假都来看我,但他们离婚之後我便对他很冷淡,我瞧不起见异思迁的男人。

        但现在,他们俩却都要我回台湾,准备接班。更正确点来说,是要我将来到国外「扩展版图」,台湾那边,是属於「姊姊」的。

        我从未谋面,大我十岁,丝毫没有瓜葛的「姐姐」。

        我叫廖默琀,,在美国出生长大。爸妈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离婚,之後爸爸马上再婚,我没有去参加婚礼,因为没必要。

        之後我多了一个姊姊,大我十岁,也就是说,他们结婚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二岁了。我不懂,为什麽有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妈妈是「小三」?这种人说不定以後也会成为别人的小三……

        爸爸说她很漂亮,能力很强,公司如果交给我们两个一定更有发展……但,我为什麽要?

        我是看在妈咪的面子上回台湾的。不过,回台湾不代表我会照着他们的计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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