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森林三路一百九十号,我正在赶往那里。如果你有兴趣,最好带着可以遮脸的东西,除非你想要上明天的头版新闻。」凯尔的话中明显地暗示了他的英雄行动,说完之後,他也没有等我回话,一声「掰掰」,便自动挂掉了电话。听起来他非常的匆忙。

        其实我只要拒绝就好了,对我来说,正义在今天已经得到「胜利」了,我根本不需要用双眼去证明英雄的真实,或是做一场英雄的梦。

        我可以甚麽都不做,我只要闭着眼睛,在家里睡觉就好了。等待开庭的时间、等待开庭、等待我在法庭上用我所准备的一切资料,击败裘天明的诡诈与王盛筵的压迫,然後看着他们因为失败而扭曲的脸。

        没错,我可以甚麽都不做,甚麽都不知道,只要我选择沉默,我就可以回到我所选择的安逸中。

        不,不是安逸。是我所选择的,以法律为依据的正义。缺失了法律支持的正义,不过就是个人的喜恶,即使恰好与法律所认定的善恶相同,那仍然是个人的喜恶,随时都可以更改、随时都会改变,所以我必须要信靠法律。

        我看着桌子上,杂乱的资料,心中有了一种笃定。对,我只需要回到我的家中睡觉就好了,法律之外的正义,不该影响我即将赢得的胜利。

        可是我怎能停下脚步?停下追求正义的脚。当恶者还在黑暗中横行,当法律无法触及之处,我怎能坐视不管?

        我拉了一件连帽外套,y是把帽子拉低,尽可能的挡住了我的脸;接着我便出门去了。

        原本我想搭计程车去,但是想想,搭车就会留下资讯,也许我事後会被查到?谁知道我今天晚上到底会做出甚麽事情?总之,我决定用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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