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一起离开了警局,走往停车场。
「第一次进拘留所?」孙王道说。听他的语气,可能是顾虑到我心情不太好,所以想要用轻松的语气来开启话题?又或者他真的带有几分嘲笑的意味。
「你很常来?」我只是不客气地反问。事实上,这也确实是我人生第一次以「被拘留」的身分踏入警局。
「以前高中的时候满常来的。」孙王道做了个表情,开启车门,然後又补了一句:「跟这次一样,也都是来探望我朋友的,哈哈!」
「真是抱歉吼!」我拉开车门,就自动上了副驾驶座。
孙王道不以为意,也跟着上了车。系好安全带,我们两个人便出发前往我们合租的办公室。
为了避免忘记,我马上把孙王道帮我代垫的拘留费还给了他;看到我递出的钱,他也没有推辞,便收了下来。
孙王道虽然没有推辞,但却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麽你的保释金这麽少啊?我记得以前帮忙垫过的保释金,不只这样欸!」
「这不是保释金,是拘留金。」我对孙王道解释:「王国城的法律就是这样,因犯罪行为或其他合规定之理由,而促使警方使用拘留间,可向被拘留者或被拘留者监护人索取拘留期间的经费耗损。然後通常电费、水费都会被算进去,重点是,如果真的要为了这些钱提告,通常官司也打不起来。」
孙王道点了点头,再度发问:「所以……,你怎麽会跑去拘留所?刚刚接到你的电话,我还真的是吓了一跳,早上去打官司,下午去拘留所,律师这麽忙,我以前怎麽都不知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