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秦小璐终于做出了这个选择,显然是在一手烂牌的情况下,努力做出的想要翻盘最好的出牌选择。

        其实在曾昊心里面,在已经确定了受孕的前提下,他更加倾向于第二种方法。

        因为第一种有着太大的不可预测性,尤其这里是北美,捐献的人基本上都是西方人,有白也有黑,只不过白人捐献的比例要大的多。

        而黄种人要少的多,而且黄种人又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国家,这个话题有点难以启齿,可这是不争的很严肃的事实。

        况且还有一些人,进行常年不断的捐献,有的人本身身体就有缺陷和遗传病,——

        即使花大价钱,谁又能保证医生保证的高质量就是高质量?

        他可以把一个金发碧眼的流浪汉,毫无责任心的说成一个华人哈佛的高材生。

        然而曾昊这些年其实一直在留意这类的事情,国内过来的高材生,据他所知,还真没有人这么做过。

        因为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北美的法律问题,是不允许不是本国国籍的人这么慷慨的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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