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一看华夏军队这麽强,再闹下去讨不到好,只好乖乖撤兵,把租界还给了华夏。天津百姓回到曾经的租界,看着挂起的华夏国旗,都哭了:“终於把地拿回来了!”
接着,沈凡又盯上了香港和澳门当时香港被英国占了,澳门被葡萄牙占了。他知道这两块地不是一下子能要回来的,就先跟英国、葡萄牙谈判:“香港、澳门的主权是华夏的,这一点不能变。现在可以先让你们继续管理,但要交租金,而且以後华夏什麽时候要,你们就得什麽时候还。”
英国、葡萄牙知道华夏越来越强,不敢y扛,只好签了协议。虽然没立刻收回,但总算把主权定了下来,为以後彻底收回打下了基础。
四、第三步:少赔钱、改关税,把钱赚回来
清末签的条约里,赔给外国的钱太多了,《辛丑条约》一下就赔4.5亿两白银,相当於华夏好几年的收入。沈凡怎麽可能接着赔?
他跟各国谈判时,直接说:“这些钱是清朝欠的,不是华夏共和国欠的。而且当初你们打清朝,抢了我们那麽多东西,这笔账还没算呢,哪有再赔钱的道理?”
外国当然不愿意,但沈凡有办法:
扣住他们的「欠款」:外国在华夏有不少生意,赚了钱要汇回本国。沈凡下令,凡是让华夏继续赔钱的国家,他们的商人赚的钱,一律不准汇走,用来抵消所谓的「赔款」。
改关税:以前清朝跟外国签了“协定关税”,华夏自己定不了进出口税,只能按外国说的算,导致外国商品低价涌入,挤垮了华夏的本土生意。沈凡直接废除了协定关税,自己定了新关税:外国商品要想进华夏,得交更高的税;华夏的商品出口,税则降低--这样既能保护本土生意,又能多赚钱。
外国一看,继续要赔款不仅要不回来,还得损失更多利益,只好同意:之前没赔完的钱,不用再赔了;关税也按华夏定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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