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廷铮真诚的说,“我真的很喜欢狗,我小学时写作文都是写的想养一只狗。”

        这不是假话,只是小时候的愿望早已在成长过程中渐渐变淡。

        同行的赵娟捂嘴笑,调侃道,“老板,你就满足他的心愿吧。”

        到底是喜欢狗还是喜欢人,青年人的小心思在赵娟眼里毫无遁形。

        不过老板人靓又年轻有为,就该是这么好的青年才配得上她,赵娟才顺水推舟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周知意只好应下。

        待齐廷铮看到三只狗后,他确实很快就喜欢上它们了。

        无视三只狗见到他这个陌生人的警惕反应,齐廷铮一个个打量它们。最大的那只灰棕色狼狗他曾见过一面,那个叫江遇的男人曾牵着它在村口“截胡”,抛开这事只看狗,半人高的体型看着可真威风凛凛;两只体型小一圈的小狼狗,黑棕色的那只更圆润一些,看着胖嘟嘟的,真可爱;另一只黑色毛发更多些的就显得眉清目秀了,和周知意一样的漂亮。

        周知意见他不似作伪的真心喜欢狗,还试图想要摸摸狗头,便转身把桂明饭店特供的狗饭分到三个狗碗里,递给齐廷铮,“最大的这个碗是大发的,另外两个是一心和两亿的,你喂它们吃一次饭,它们就肯让你摸了。”

        齐廷铮动作生疏的喂狗吃饭,疑惑的问,“一心两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