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收到裙子很开心,我松了口气,喜欢就好,我这种没什么美学细胞的人在挑衣服的事情上很不擅长。
她长高了一点,但还是轻飘飘一个。陈栖家养了猫,她抱着猫看书,比猫还讨人喜欢。
记得她小时候很娇纵很任性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却乖巧很多。我宁可她还娇纵一点,也不想她变得懂事。
经济情况渐渐好了很多,陈家人很喜欢笙笙,几乎是在把她当亲女儿来养。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他们,不知道该怎么报答纪肴和陈栖。如果将来我飞黄腾达,手里有一千万,我就可以给他们九百万,剩下一百万给笙笙,我一分也不要。
都说钱不是无所不能,但在我这里没有钱万万不能。今天是笙笙的生日,我也蹭一个愿望吧,希望明年,一切都比现在好一点。
29岁的卜千秋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很久,笑着叹了口气合上日记本。来着十年前的文字在岁月蹉跎间已经褪色,工整的钢笔字迹写满整个本子。如果不是今天无意之间找到这本本子,他几乎都忘了十九岁那年的贫苦岁月。不过好在,一切苦难都已经落幕。
最后他在扉页写下一句话,把本子合上,放回原处。刚转身就对上了林雀声的视线。她穿着洁白无暇的裙子,笑得恣意明朗:哥,我想吃巧克力了。
卜千秋捏捏她的脸,笑着点头答应。
春风吹开北方的冻土,白色的窗帘被风撩起来,方才随手搁在书架上的日记本被吹得摊开,扉页上依旧是一行深蓝色的钢笔字:
我们拥有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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