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讨厌烟味,甚至有点喜欢——准确来说,我讨厌,但是我哥是个特例。
他永远是特例。
我十三四岁时候,我哥在忙项目上的事,经常带着一身酒气回家,洗完澡就去阳台上抽烟,他青少的身量我总想比肩,那宽而不厚的肩,窄而精壮的腰,还有他回过头来,笑着叼根烟叫我快去睡觉。
尼古丁的香气环绕着我的少女时期,我看书时总回想起那股烟味,我哥低着头,在一片蔚蓝色的黑夜里,火光窜出来与黑夜互成对比色,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芳兰竟体。
他垂眼盯着我额头肿起的地方看,睫毛纤长,眼里是沉沉的墨,我没说话,直勾勾地望着他。
我认真看人时候总是显得很专注,好像全世界只有他被装进了我的瞳孔里。其实以前我学不会什么叫做深情对望,我看人时是直勾勾的,因为脸色苍白的缘故,甚至有点鬼气森森。
但是我知道我哥专吃我这一套,他就喜欢我看他。
然后他心情不大好地揉了揉眉心,低声自言自语道:“你下手还是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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