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有经验的同学,尤其是有相当文学工底的朋友,看到我以阿尔文?汉森来称号自己,现在就应该知道,以下就要第三人者来叙述了。为什麽?我来解释一下,因为以下原因:不知道你们没有这样的T验——当你回忆过去发生的事情时,你会是以第三视角,也就是传说中的上帝视角来观察,就像是看电影一般,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来解释的,尤其是让我一个学渣来解释,过分了啊!所以,以上帝视角来叙述整个故事,会让你们更真实地感受到我身上发生的一切,让你们身临其境,身陷其中不可自拔,这样,我才可能封神、出书、出名,不用多久我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好吧!窜台了,真正的原因是,你们想想,“我”加上双引号才三个字,而阿尔文?汉森,我的天啊,我都数不过来了这是多少字,要是看书按字数给钱的话,我可以用牛津大词典全文来起名。
所以,我
——阿尔文?汉森,终於忍不住了。
“阿尔文!阿尔文!……”
若隐若现、忽远忽近的声音幽幽传进阿尔文的耳朵。
“看看,我说什麽来着,这才多久没有和人交流,就已经出现幻听了。”
“可恨那个狗眼,就是对我Ai搭不理,不闻不问!”
“今天你对我Ai搭不理,明天我让你恋栈不去!哼!”
“阿尔文!阿尔文!……你醒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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