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活给你,上尉。”
史崔克满脸善意的朝着洛根张开双臂,就像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但洛根理都没理他,扛着斧头擦过他的身体,将斧头扔在一辆破旧的皮卡里,他靠在车上,一脸不耐烦的说,
“我现在有工作,史崔克,在我动手之前离开。”
“别这样,孩子。”
史崔克对洛根的冷淡并不在意,他指着身后的那个冰冷的年轻人说,“还记得他吗?零号,你原来的战友,老朋友相见,难道不应该庆贺一下吗?”
洛根看了一眼零号,撇了撇嘴,
“我朋友很少,而且里面绝对没有一个习惯先开枪后说话的混蛋。”
“砰”
一声微弱的枪响,零号的左手伸进风衣的口袋里,取出一把特质的手枪,瞄准,开枪,然后收回手枪,子弹精准的将洛根嘴上叼着的雪茄打成了两半,这个过程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很多老兵都能做到,但问题在于时间...这一连串过程,连1秒都没有花到,基本就是其他人眼前一花的程度。
显然,这也不是个普通人...变种人,零号,致命神枪手,洛根在十几年前的战友,一个讨厌的,自视甚高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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