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一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这是猥亵未遂,她是正当防卫。
她的手腕通红,脖子上也有刮痕。
但这些没办法证明是猥亵。
还需要更多、更直接的证据。
顾念一说:“他给我下药了,我申请抽血检查。”
她刚离开包厢时就觉得身体不对劲,好热,像发烧,但不会发冷。
由于不确定,她刚才没说,也怕耽误事情。
陆今安看着她怔了一下,她伪装得很好,条理清晰地报警,在警察局的陈述逻辑清楚。
一直强忍到现在,才说自己中了药。
他在一旁握紧她的手,手脚容易冰凉的人,现在指尖都是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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