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政府执行抗日救国的革命政策。
实行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
五、抗日的外交政策:
在不丧失领土主权的范围内,和一切反对日本侵略主义的国家订立反侵略的同盟及抗日的军事互助协定。
拥护国际和平阵线,反对德日意侵略阵线。
联合朝鲜和日本国内的工农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
六、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
财政政策以有钱出钱和没收汉奸财产作抗日经费为原则。经济政策是:整顿和扩大国防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保证战时生产品的自给。提倡国货,改良土产。禁绝日货,取缔奸商,反对投机操纵。
七、改良人民生活:
改良工人、职员、教员和抗日军人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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