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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钰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当沉-沦乐队看过了林瑜拿回来的合同之后,直接否定了那个五年一亿俩千万的合约。

        虽然那一亿多的金额确实让人有些晃眼,但是沉-沦乐队几人早就不是昔日阿蒙,他们的各个身价最少的也有上亿的资产了。而黄天更是早就将钱当做一个数字一般,不再那么注意了。

        而且,五年,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长了。更何况,对方还是一家局限于国内的服装品牌公司,单单从这家公司的形象来说,就与沉-沦乐队有很大差距,要不是因为对方给的钱多,态度也很好,多次恳求,沉-沦乐队又正好这段时间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否则,还真不会搭理他们。

        最后,林瑜在沉-沦乐队几人的意见下,给对方公布了最后的签约条件,俩年五千万,愿意就签,不行就算了。

        对方显然十分期盼着可以和沉-沦乐队签约,所以很快就签约成功。

        然后自然就是正式开始为人家的品牌拍广告了。这次,他们拍摄的广告是为了推广他们的全球知名度,所以一切都以最严格的标准,就连几次照片的拍摄都花费了一上午的时间,而广告短片的拍摄,更是几天的拍摄,只要稍有瑕疵,立马重拍。

        黄天他们竟然签了合约,自然就要努力的为人家拍一支好的广告,这一拍就是一个星期,拍的最喜欢这种场面的张浩都快吐了,这才终于圆满结束了。

        就在黄天几人回去后,准备好好休息几天的时候,对方又打来了电话,说广告没有通过公司的高层,要求他们重拍。

        黄天几人一听这话,心里不由的感觉厌烦,这一个破广告要拍多久啊,他们拍了那么多广告,还从来没有这么累过呢。

        然而人家既然不满意,他们自然只好再回去继续拍了,只是这一次,在导演和黄天几人配合熟练的情况下,三天的时间就拍摄结束了,这一次,黄天他们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准备等这个广告通过之后,再走,免得再被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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