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自我意识明确之神选者,视为具有完整法律人格;
2.禁止任何国家、宗教、研究机构强制管制、实验或消灭神选者;
3.若发生异常事件,由公会派遣经注册的【协调官】与神选者共同处理;
4.所有神选者有权选择自身生活方式,包括加入冒险者行列、学术T系或自我放逐。
——由优香担任首任「神选协调代表」。」
全场沉默。
然後——慢慢鼓起掌声。
圣教、自由魔导都市、沙漠联盟、极北浮城依序表示赞同。最终,王都也被迫点头。
>【神选者条约】制定成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