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炀赚了第一笔钱之后就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
不是别墅,当时没现在有钱,也不想打扫那么大地方。
就是一个普通小区,排列复杂崎岖,坐落在犄角旮旯离,但他喜欢这里的生活气息和嘈杂。
每天拉开窗帘便是蓝天白云,和食物的香气。
足以让他很快忘记他曾经属于过另外一个人,那人人又坏有无耻。
那天早上他穿着白T大裤衩,顶着鸡窝头和没睡醒的眼睛就下楼买煎饼果子,刚好碰上门口替他修过自行车的看门大爷,打了个招呼。
这地方没人知道这个不怎么出门,不修边幅的人是个电视上会闪闪发光的明星。
他迷蒙着双眼,排在人群里,等着自己的煎饼果子。
忽然一道醇厚的声音问向门房:“大爷,你知道20栋517是哪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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