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和他相处久了我就发现我送的这条项链对他来说实在是玩具手表一样的存在,但是他也没嫌弃,几乎是天天戴着。
我把头埋在被子里,感觉自己真是没救了,大概是栽在沈辰身上了。
沈辰开车去了方晚晴家,他打算去北海道和方晚晴的父母见几天面,一是谈生意,还有就是商量和方晚晴的婚礼事宜。
方晚晴家是做金融的,不过能和沈辰家来往的哪有真正干净的人,一丘之貉罢了。
沈辰有些烦躁,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脱离这种生活,还不如在家和贺亦雪呆在一起。
对沈辰来说,贺亦雪就像一个小玩意。很乖,也很懂事,伪装出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最勾人,虽然对钱有些贪心不足,但和其他接近自己的人比起来,这点缺点实在是无伤大雅。更何况沈辰不缺钱,对比之下贺亦雪还比别人更“省钱”。
一般来说这样的人不用一周就会暴露本性,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性子太急,但贺亦雪似乎很能忍,一年多了也没见他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沈辰有些享受这种回家就有饭吃,有床上,有人默默陪着自己的感觉。
哪怕是贺亦雪戴着眼镜的打字声也让沈辰有奇妙的安心感——虽然他实在不知道贺亦雪在忙什么,如果是接私活自己一定会大发雷霆,这说明他的钱不够用,但看他吃穿用度的穷酸样也不像花在自己身上了,要是他死鬼父母留下的赌债,以沈辰给他的钱应该头两个月就还清了。
可能是想存起来分手后用,但不知道为什么,沈辰一想到贺亦雪在存钱,一副随时准备好被自己踹了的样子,让他更有一股无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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