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从道德还是法律上都不应该。

        她知道我不是因为吝啬,但还是心有不甘,就提出分居让彼此冷静一下。

        我想她会想通的,因为在学生时期我们如此志同道合,坚信着同样的理念。她现在进了学校工作,心态和在大学时没什么两样,我却被工作快速地催老。

        知道我把李暮接回家后,她回来了一趟。我此前一直把林家的事瞒着她,这次本想向她仔细介绍一下这个妹妹,她却匆匆走了。

        到底哪里开始让我们渐行渐远的,我不知道,也可能我为了工作减少回家次数时就做错了。

        而李暮的情况让我不得不定时回家,每次她都会转动轮椅快速朝我赶来,轮子倾轧地板的声音让我恍惚意识到了自己遗失了什么。

        家里有一面墙都是我和妻子的回忆,李暮仰着头要我说那些照片分别来自哪里、有什么故事,新加坡、旧金山、巴塞罗那……我讲起来g巴巴的,她却听得一脸认真。

        那时还不是妻子的她挽着我,总抱怨我不懂欣赏美景,只会低头查资料。

        我的确什么都不懂,但我只觉得幸福。

        而这个时刻幸福在过去与现在共振,得到了延长。

        李暮一个人在家应该很无聊,林光送了游戏盘,林月则送了一堆布偶,但她都不感兴趣,只盯着庭院里的花,或是逗弄家里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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