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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纷飞的荒野,感觉自己瘦了一圈的庄知书,总算寻到一个山洞避这一夜的风雪。而且他半路驯服了一头迷鹿来代替脚程,为驯服这头迷鹿,他花了不少力气。

        迷鹿不是麋鹿,迷鹿身形如斑马,额头长有鹿角,四蹄粗壮有力,奔跑于山林之间能将人绕迷路,故而被蛮荒人称之为迷鹿。能在蛮荒生存的生物,自然有自己赖以为生的本领。

        “小鹿仔,吃干粮喽。”

        洞内此刻已架起一堆篝火,庄知书取出两个罐头,一个大豆罐头喂给身边口馋的迷鹿吃,一个牛肉罐头戳了几个孔透气,然后放在火上烤了烤,开盖即食。

        “好东西啊,就是存货不多了诶。”

        庄知书用筷子捻起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牛肉,香喷喷的吃着,随即苦叹一个。也不知道那野小子有没有将消息带回去。今个见那如猿猴般的野小子的穿着,他一眼认出是熊猊部的人,当时他强压下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丢他一卷画。并用中原话骂他,哪里来的蛮子,煞风景。他可是知道的,熊猊部往后会成为大梁在蛮荒的代言人。与大梁关系颇近。

        只是,只是当时那面相年轻身材却魁梧的野小子,恶狠狠的瞪给他一眼,要不是身后有大力猿在追杀他,看样子还要冲上来揍他一顿的样子。

        想到这儿庄知书更加忧虑了,心道:“可别把情报随手扔了啊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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