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用过早膳,启轩就回来了:“我问了阿佑,他说有卖身契在手不会判死刑。不过那姑娘死在他手里,一个流放是跑不掉了。”
也是这卖身契并不合法,若不然流放都不用了。
在大明朝奴婢是主人的私有物,没有人权。被打死了,主人也不用被追责。最多,赔偿他家人一些钱财。
佑王是刑部尚书,他的话基本没有错。戴彦歆忙问道:“大概会流放多少年?”
“启佑没有见过卷宗,所以也不好判断。”光听戴彦歆一面之词,启佑也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复。
说完,启轩朝着戴彦歆说道:“这事你不要管了,我会写信给老太爷的。”
彦歆想说不用,不过最终这话也没说出口:“好。”
大年三十,姐弟六人都托儿带口地到百花苑吃年夜饭。这次,真正是全家相聚了。
这一晚除了启浩,三胞胎全都喝醉了。反倒是喝得最多的枣枣,半点醉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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