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的疼痛他都快忍受不了了,一两个小时,那岂不是要人命啊。

        “我去,我去,我现在就去,你可要说话算数啊。”小偷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

        我点头,“当然。”

        小偷又问,“那……那你不跟我一起去啊,那你怎么把解药给我?”

        “解药在我警局一个朋友身上,你去了找一个叫王中的警官,记住,要把你的罪行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他自然会给你想要的东西。”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

        小偷对我的话深信不疑,拖着一条痛苦至极的腿,一点一点走向小区外。

        围观人们大多对我的行为感到很不理解,更多的,是好奇我是不是真的给小偷下肚了?

        下毒,当然不会了,我只是打中了他膝盖中的神经痛穴而已,他之所以那么疼,是因为神经之前出于麻痹状态,十分钟后才做出反应。

        这种疼痛会持续十分钟左右,从这里到警局,也就七八分钟的时间,等他到了警局把自己的罪行都交代了,疼痛感也就慢慢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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