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有着别的意思,总透着那么一股怪怪的味道。
我说,“不记得了。”
是真的不记得了。
熊小云却饶有兴致地说,“我还记得呢,是天前,那天我开车接你去山上的别墅。”
我“哦”了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天前,连时间都记得这么清楚。
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对一些事不关己的事情那么在意的,除非,那件事情关乎到让你在意的人。
熊小云不是个不懂分寸的人,可现在,她却在极力想我表明什么。
这让我感觉很不安,一个寒烟雪我已经够头疼的了,千万别再给我增加烦恼了。
好在,熊小云只是蜻蜓点水的提了一下,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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