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相信,我虽不太关心这个什么煜王的事情,但我可是听别人说过,九年前,西凉国与西疆以及吴通国,一路从北边打到了东梁城,当时一直不受宠,被发配到最荒凉之地的六皇子,以十七岁的年龄,战胜了吴通国素有战神之名的大将军,将他的头颅挂在了东梁城的城墙上面,让百姓们受到了鼓舞,让北浩国的战士以少胜多。
这一战,极其漂亮,就连一直不喜这位六皇子的皇上都封他为煜王,煜字,照耀,火焰也,可见他对这位煜王的评价之高。”
宋鹤卿听完,眸中闪动着复杂的光芒,问:“娇娇为何如此清楚?”
“我认识的一个人中,有个煜王迷,他说的,他特别崇拜煜王。”
这话确实不假,蝎子寨的九当家,就是个煜王粉,还是铁粉。
想起这几天,听说九当家一直郁郁寡欢,跟死了亲爹一样想想都可怜,忍不住多说了几句:“听说他小时候就住东梁城,才七岁的他就在那场战役中险些丧命,是煜王殿下的亲卫救了自己,他虽没看清煜王殿下的面容,但看到煜王穿着银色铠甲,骑在马上面,明明才十七岁,可让所有人都安心,这样的人,他说绝不可能像现在人所说的。”
宋鹤卿到在这里居然还有人认识煜王,他装成不经意的问:“那你相信煜王吗?”
麦娇娇道:“我也不相信他做这样的事情,一个拼死保护一座城的人,不让自己的兵拿百姓一针一线的人,哪里可能会杀孩子,而且被土匪轻易的杀了。”
说完,左右看了看,在那里小声道:“我听说那位煜王只是失踪了,应该不可能死了,不过这话你可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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