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也就出去了,今天虽然天气稍有些阴沉,但刮过一阵怪风,这乌云散去,也就露出了晴日。天色倒显得非常的好看,金色的太阳光洒向湖面,波光粼粼的湖水清澈见底,甚至还能看到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
湖里许多条锦鲤,大多都是黄橙之色。游来游去,看起来十分的喜庆。
“这些都是井儿养的,他喜欢些小动物……鱼呀什么的也养上许多,这还不算是最稀奇的物种,如果是往后面逛去,还有些松鼠之类,许多动物的名字我都叫不上来……”虽对自己的儿子多有不解之色
可提起顾井的时候,做母亲的脸上也满是骄傲,他的儿子和一般人不大一样,不也是他的特殊之处,他的过敏拔人所在吗?
柳若曦也跟着笑了起来,他实在觉得这小孩子有趣的很,竟然把家弄成了动物园,她还在这里看到了孔雀猴子之类,都养在笼子里,被下人们打理的好好的。
“你这孩子可真是有闲情逸致,不似我家若曦。她呀,平常无事就会躲在屋子里看一本医书,从早上能看到晚上,若是她能像这顾井一般能够放松放松,我这当娘的也不必在背后操那么多的心。”怀孕的人更应该爱惜身体,可是若曦偏偏跟一般孕妇不大一样,不会害怕,不会担心自己的身子,若不是这么多人照看着,肯定一如既往还要去那个寻医堂呢。
方所秋冷哼了一句,别人越是夸自己的孩子,她越是要批评。“哼,哪里好?他若是这么爱动物,还不如辞别了父母,到那深山老林里住呢,和那野猴子作伴和那野鸟作伴,总比和我和侯爷在一起强的多。”
顾井觉得要挽回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了,不然听母亲这么讲下去,人柳若曦都觉得自己是个纨绔子弟了,他虽爱些花鸟之类,可也不是不学无术之人呀。
“母亲让我到深山野林里与那些野物作伴,可是又在埋怨儿子了,儿子已经连中三元,取得了殿试第一名,得了那状元郎的美名,母亲还有不满意的话,那母亲告诉孩儿,孩儿再加以改正。”对他来说,应试考试并没有什么难度,许是天资聪颖的缘故,他从小就有不过目不忘的本事,书经他看了一遍过后几乎可以倒背如流了,下笔更是如有神助,得到了状元郎也在他意料之中。
林菲菲显得非常的意外,这小子看上去弱不禁风,虽有文人之气,可也没觉得她有多么聪明,听她这么一说,若是句句属实,可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天下才子何其之多,能够连中三元,且成了今年殿试的第一名,那就是新科状元郎了,如此低调实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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