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白宣,斩首三级,其一甲士,余者卒伍,王命不功。”
这是关于白宣军功的记录,短短二十个字却点明了白宣是咸阳人氏,家住大秦国都。白宣实际上砍了十二颗脑袋,而军功册上却只记录了三颗。这倒不是说功曹和袁百将贪了白宣的军功,因为袁百将和功曹商议此事的时候是当着白宣和虎子的面说的。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也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身份贵贱都可以享受爵禄,而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二是&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这项规定,造成了战国时&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时代特点。
那么如何考量军功呢?简单的说就是看斩首多少,原则上斩首一级可受封一级爵位“公士”,斩首越多爵位越高,即所谓“斩一首爵一级”。
当然这是原则,实际上想要靠斩首获得爵位相当不易。
其一是必须是在肉搏战中斩杀敌军才算。在冷兵器时代,双方装备没啥质的差距,决战之时都是一拥而上抡着刀剑互砍,在乱糟糟的战场上想砍死一个人着实不易。
其二是必须在抵扣己方战死人数之后才能算军功。既然双方装备上的差别不大,那就不可能出现只杀对方而自己毫发无损的情况。秦国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大秦军律有曰: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伍长战死余者需杀敌倍之。
所以秦军将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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