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聚赌,串戏楼,逛窑子,只要在京城能算得上是一桩消遣的,就没有我不会的。
在这其中,我最热衷的就是吃花酒,逗美人儿。
于是我十三岁那年,便有了通房丫头,又接连纳了几房妾室,有些特别喜欢,但出身青楼者,祖父以死相逼不许我纳回来的,我便干脆养在外头,得空了去看上一眼,反正小爷我有的是钱,主要是求一个快活、开心。
但这些都是遇到江樱之前的事情了。
许多年前,我不止一次在想,若是时间能倒回的话,我绝不会在那些小流氓手下把她救下来,这样她就不会因对我存了份感激,甚至又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对我动了真心,想法设法地了解我、接近我,让我厌烦又苦恼了。
迷恋小爷我的女子太多了,可不差她一个。
更何况,骄傲如我,对主动送上门儿来的东西哪里能喜欢得起来?
再者,我喜欢的是充满了风情,懂得怎么伺候男人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出现在我面前,连说句话都要脸红结巴的小姑娘。
虽然这也挺有趣儿的,可多番下来,未免让我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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