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方案,你们回去向朝廷买一份采矿证,好像有效期三年,大概五千贯钱左右。”
明仁笑嘻嘻道:“能不能让我们在这里继续淘金,你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过几个月后我们再商量怎么办?”
“滚!再说一句废话,我现在就让你们滚蛋。”
“好吧!让我们商量一下。”
大宋鼓励民间参与探矿和采矿,甚至还贷款给探矿者。
最典型是炼矾,宋朝十分鼓励民间和官府签署涉矿协议,首先是寻找矾土矿,官府一般给两年时间,两年内找到矾土矿并可以炼制,官府不管,两年后官府就接手你辛辛苦苦找到的矾土矿。
如果两年时间到了,想继续炼矾赚钱,必须要得到官府同意,如果官府同意那就要签署承包协议,一般每年抽两成的承包税,承包协议大概三年或者五年一签,到期后官府会评估,是收回还是继续承包。
范宁作为鲲州知事,他有权发放几张探矿证,当然不可能无限量地发放,尤其金银铜矿涉及货币,管制非常严格,一般都是官府主导,民间最多给极为少量的探矿权。
现在明仁和明礼占据了先发优势,抢在前面,或许能抢先得到一份探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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