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撤提督、总兵、副将、守备、千总、把总、哨长等旧有军职。”
“新设司令、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等职。”
“什改为班,步兵班定员15人,装备15支步枪加1支短铳;辎重班定员15人,装备15支步枪、1支短铳加若干头骡马或若干辆马车。”
“队改为排,1个步兵排下辖3个步兵班,正副排长加上号手传令兵,每个步兵排或辎重排的定员50人,装备50支步枪加8支短铳。”
“步炮排定员30人,装备4门2.5寸虎蹲炮外加30支短铳。”
“炮兵排定员20人,装备1门2.5寸山地炮或者1门4寸野战炮、20支短铳外加若干头骡马又或者若干辆马车。”
“哨改为连,1个步兵连下辖3个步兵排加1个步炮排,定员190人。”
“1个炮兵连下辖3个炮兵排,定员为70人,装备3门山炮或者野炮。”
“总改为营,1个步兵营下辖3个步兵连,定员580人,1个炮兵营下辖3个炮兵连,定员为220人,装备9门山炮或野炮。”
“营改为团,1个步兵团下辖3个步兵营,定员1750人,1个炮兵团下辖3个炮兵营,定员为670人,装备27门山炮或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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