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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栓今年二十六岁,做了整整十年的地痞无赖,但他进入梅花卫才三天,本质上还是一个无赖地痞,他根本就不知道梅花卫的规矩,也不懂政治,他只知道长丰茶馆让自己吃了亏,这个场子他必须找回来。

        哪怕颜辛再三警告他,不准他碰长丰茶馆,他也没把这个警告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如果不能明着干,那就玩阴的。

        邹栓以前打架输了,或者敲诈勒索不成,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放火,在夜里烧人家店铺或者家。

        当然,他几乎没有成功过,主要他怕被别人抓住,往往扔一根火把就跑,唯一成功的一次是把别人的店铺烧着了,使店家损失惨重,他在外面躲了几个月才回来,发现店家已经迁去京兆了,他便没有顾虑,整天拿这件事吹嘘。

        入夜,邹栓换了一身黑衣,背上一个包,包里是以前留的一些存货,几根火把,一包硫磺,一支火镰,趁着夜色掩护,邹栓出发了。

        他家距离长丰茶馆不是很远,大概三里左右,很快,他便出现在茶馆的对面,他仇恨地盯了茶馆一眼,用火镰点燃了火把,正要奋力向茶馆扔去,忽然,他的手被人抓住了,还是那个熟悉的滋味,手腕被捏得痛彻入骨,火把‘啪嗒!’落地,被一脚踩灭,

        邹栓被吓得魂飞魄散,慢慢回头,身后正是那个黑塔一样的汉子,目光凌厉地盯着他,周围还有几个大汉如狼一样围着他。

        邹栓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梅花卫虞侯,习惯了自己无赖地痞的身份,他吓得浑身发抖,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魏延宗俨如抓小鸡一般掐着他脖子将他拖进了茶馆........

        天快亮时,一辆马车停在邹栓家门口,魏延宗将一个小包递给他,“给你说的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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