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我和他们相比较,”间桐雁夜的手软塌塌地垂下来,额头上冷汗滚滚,我送来掐他后颈的手,沿着脊柱往下按压,只要我稍微用点力气,我的好御主就会瘫痪在床度过这生命的最后一个月,“你没有资格来要求我。”

        我对自己的认知很明确,诅咒之王的名号在征服王,大不列颠王和英雄王面前不值一提,这只是人类给我的称号,此王非彼王,我甚至连属于自己的领地都没有。

        现在想想,还真是可怜呢。

        他们是一段历史的浓缩,而我只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个体”。

        不过我也挺有自知之明,像我这样随心所欲的家伙一旦真的去统治领地,那无论是对我而言还是对领地而言,都绝对是一场惨不忍睹的灾难。

        间桐雁夜哑口无言,似乎是手骨折断的疼痛终于唤醒了他的神志,他挣脱我的钳制,把断手藏到身后。

        “你这些话就没有道理了。”应该说不愧是征服王吗?哪怕是被吉尔伽美什当众羞辱,居然还能保持理智没有立刻动手,甚至语气都不带多少怒气,“英雄王,注意你的言辞。”

        “还有一些蠕虫躲在暗处吧。”吉尔伽美什突然转头,没有理睬征服王的发问,血红的眼睛直直地盯住我藏身的位置,“还不敢露面吗?你也该上前觐见吧你这条狗!!”

        话音刚落,金色的长剑裹挟着轰鸣声袭来,在我的瞳孔中愈来愈大,我直接把间桐雁夜扔回生得领域,伸出手臂准备握住那把急刺而来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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