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离云身材修挺,坐的笔直,背影看上去坚直如松,一袭白色衣袍,黑色如墨的头发散入背后。
一双墨色的眼睛闪着洁明的光亮,细白的皮肤,他伸手拿起酒壶倒了一杯热酒,那双拿着酒壶的手修长而节节分明。
雪庐煮酒,用这无崖山上的梅花煮酒,清香且甜美,他拿起酒杯将酒一饮而尽。
踏雪寻梅,这无崖山最好的风景就是这梅花了,已被热酒下肚,一股甜冽的清香气息从吼间溢出,在唇齿间弥漫开来,这就真美味!
他已经花了十年的时间去忘记他了,但却效果不明显,这让他非常的难受,虽说他修道近300年,但他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他没有像这样一样忘不掉一个人,他想起了他的师父秦书涯说过的话,
“不要试图强行的记住一个人,也不要试图强行得忘记一个人,你要遵从自己的内心,顺其自然,等到你自己想忘记的时候,自然便会忘记,如果这个人对你来说很重要,那这也是一份期望,”
他与自己对弈数了十年,可却还是看不破自己的内心,
为什么?他不断的讨伐自己,却还是会想起那个人,那个曾经被他教导的人,曾经给他带来欢乐和伤害的人,
回想起在那日在密牢里见到他看着自己的那种眼神,
“你也会觉得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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