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吉娜.贝尔斯。”少女小脸红扑扑的说到。
“你跟我的一位朋友很像。”约翰看着她说到。
这不是搭讪,因为的确有点像。
那家伙是约翰第一次出任警局警长所接到的第一个任务,追捕五年前的逃犯。恩托尔.劳斯里克。
然后有一个可怜的酒鬼死在了约翰面前,他叫罗宾。被步枪击穿了内脏。
他说过他的父亲和妹妹在圣丹尼斯城生活,罗宾自己会时不时的寄点钱过去给他们。
“是吗?你那位朋友叫什么?”吉娜眨了眨眼问道。
“你是不是有一个哥哥?”约翰并未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你怎么知道?”吉娜又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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