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得罪法官,只得闷声坐下,心里越发不安。
这个nV律师似乎是要在陈小姐对被告的辨认能力上下功夫。
但这和她的X经验有什麽关系呢?不管怎麽说,我的g涉已给陈小姐足够的时间思考如何回答唐佳慧的问题了。
只见陈小姐有些尴尬地回答说:
??“我……从未与异X有过你所说的X接触。
我……我只跟我前男友有过很少的……拥抱和……亲嘴。
??“很好。
陈小姐。
谢谢您的直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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