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那就以最直接的方式上门,让对方认错,撤销通缉。
违背剑理?
不,这恰恰符合剑理。
自己的剑理不是认死理,而是每一条罪状都不是自己所犯下的,完是凭空捏造、是污蔑,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哪怕是他人如何狡辩,也无法更改这个事实,就算是别人都相信了,自己依旧清楚,那就是污蔑。
这……就足够了。
不然活着,还需要一直去顾忌别人的想法、顾忌别人的看法吗?
世人如此多,人有千百态,同样一件事情、同样一样东西,不同的人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觉得好,有人觉得坏,就算是大多数人觉得好,也一样有人鸡蛋里挑骨头,一定要说出一个坏的地方来,否则就会不舒服到死。
试问,这般情况,如何能够让所有人都相信、认可?
不需要,完不需要,问心无愧即可。
一时间,林霄的剑理愈发清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