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哥颓废了一段时间,眼眉拉拢着,眼里没了神采,后来变得平淡祥和,还是我喜欢的模样。

        他偶尔会去附近酒吧喝酒,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喝,也偶尔认识几个朋友,稍熟悉了,他便换一个酒吧,重新当个陌生人。

        周三他会固定去一家小餐馆,也不挑食,乱七八糟地点餐,他每次都践行光盘行动,没有剩的。

        他偶尔会在天晴的时候去西郊的一个小公园,坐在湖边晒太阳。

        他出门的频率很少,我费劲巴力也就跟了几次,除了去小餐馆。

        他真的忘了我,即使在同一家餐馆吃饭,他也没认出我来。

        算了,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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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身体蹿高了些,也度过了变声期,花了一番精力找渠道,我进入那个俱乐部当兼职,当一个dom。

        之前窥探林哥,也疯狂了解这方面的东西,我越发佩服林哥,面上风轻云淡的一个人却是挥舞鞭子掌管他人欲望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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