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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便在我的出租房里住下了。我也没在乎,冷处理,我偶尔还是会出去酒吧玩,而我每次去,他都跟着去,似乎自然而然的,变得跟情侣一样,实际上,我没怎么碰他,也很少和他说话。

        他也很安静,我很奇怪他耗费那么多时间和我纠缠在一块,他不工作吗?我之前混俱乐部还是存了些钱,因为腻了也累了,想休息,才不急着找工作。

        我问他不工作吗?他说他现在又不怎么花钱,我一细想,这家伙吃我的,住我的,确实不花钱哈。

        我踹了他一脚,

        赶紧的,交房租,交饭钱,不然滚出去。

        他说肉偿。

        我说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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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其实我还是很稀罕的。

        小狗是真的乖,干起来的时候声音很好听,腰很细,也很软,抵靠在床头干的时候,很带感。

        他的皮肤比较白,我手劲大,经常掐出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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