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言立刻就明白过来——他知道了。
他打开书架,好笑地扯动嘴角。好多次自己当着他的面看书,季泽骋都毫无察觉,明明只要稍微有点常识或者好奇心就会立刻感觉到,可是季泽骋是个笨蛋,还是反应迟钝、脑袋超呆的那种笨蛋。
每次只随便瞄一眼邺言手中的书,就兴致缺缺地不再深究,就是因爲他一次次地放纵了自己这样“偷情”似的行爲,才让邺言毫无顾忌地想将心事展露,却又有所顾虑地不得要领,才会出此下策,等那个笨蛋自己察觉到。
这些书,都是无声的告白。
既希望季泽骋发现,却又害怕他发现,更害怕他发现後从自己的身边逃开。
那时,邺言都盘算好,去到寄宿学校就读後就可以离开他,离得远远的。
那样的话,以後回想起来,便是自己先选择离开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是被躲开的。
同在一个学校,同在一个班级,隔壁邻里,两墙之隔,三步一跳的亲密距离,忽然变成了一种尴尬,低头不见擡头见,避之不及的尴尬。
如果现在是这样,何必当初做挽留,拉住他转身的明明是季泽骋,先表现出痛苦的明明是季泽骋,开口希望他留在市四中的明明是季泽骋,现在算什麽。
邺言看到季泽骋从小卖部出来,毫不犹豫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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