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司正跟殿中省周太监是同乡,拜了干亲的兄妹,消息一向是掖庭最灵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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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生他们这支单传了三代,其父也是独子。崔朝便没有亲伯父,亲叔叔可以依靠,只好跟着族中堂伯父过活。
按说崔氏世家大族,绝不会养不活一个孩童。无奈这位血缘上跟他最近的堂伯父,曾与他父亲龃龉极深,对他这个家族安排了不得不养的堂侄子就也冷淡如冰。
堂伯父的上司,非世家出身,而是勋贵即大唐开国来靠军功封了爵的新贵。堂伯父又想跟上司拉关系,又不舍得把自己女儿嫁入‘暴发户’,也不肯自己儿子娶非士族女,于是脑筋一转:哎呀,何必要舍出自家儿女,家里这不还有个顶缸的吗!
“这不,圣人都觉得崔小郎君甚是可怜。一面令人斥责崔氏,一面给崔小郎君了个出身——朝廷有律法,若是出仕有了官身,父母又不在了,便可自行定下婚事,从此他再不用担心崔家那老堂伯摆弄他了。”
谁家孩子受了这种被迫‘插标卖首出卖色相人格’的委屈,谁家女儿过世后嫁妆被夫家吞了都会闹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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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快乐贡献出崔朝,让他来娶上峰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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