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量最大的几本同类杂志,都有自己独家签约的头部作者,百万级畅销书又不是只有闻樱能创作出来。
《星火》还需要更多。
更有影响力的推广方式。
这事儿本不该是闻樱操心的,偏偏王太太主动找到闻樱,非要给《星火》花钱,闻樱就得认真想想了。
直接找王太太要一笔推广费?
王太太是愿意掏,邹蔚君凭什么要呢,蓉城出版集团同样也不穷啊。
当广告商赞助的话倒是更名正言顺,但王家的生意有哪样需要推广的,总不能给王家在太升南路的手机城打广告吧?
效果不大。
王家又不做手机品牌。
再说了买杂志的读者未必买得起手机,至少看青春类杂志的读者要买手机这种贵价商品,大多需要家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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