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闻樱所说,岳珊妮去了派出所“自首”,派出所联系上学校,从学校通讯录里找到了陈茹的手机号,现在通知陈茹过去一趟。

        当然,陈茹也要带着闻樱。

        这个“案子”让派出所都很懵。

        说是案子吧,不仅所有涉案人员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抢劫到一半就中止了,是未遂。

        岳珊妮自己跑到派出所“自首”,一身都是伤,见了民警就痛哭流涕,不知内情的人见了,还以为她是那个被抢劫的人呢!

        早有这么高的觉悟,为啥要去干这种事呀?

        但有人来自首,派出所必须要管,根据岳珊妮的交待,把所有相关人员都要通知到场。

        未成年人不能负责,监护人必须一起到。

        闻樱这个受害人反倒是最后到场的,当她和父母赶到派出所之前,派出所已经非常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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