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樱笑了,“李叔叔,您是经常参加企业级谈判的人,有您出马,只签一张专辑这事儿,不怕谈不下来吧!”

        有共同的利益就能合作,没有谈不下来的合同,只看一方的让利是否足够!

        对主办方来说,李梦娇人气这么高,没从李梦娇身上赚到钱,主办方肯定是不甘心的。

        只签单张专辑约,在之前提出这个要求,主办方肯定会一口回绝。

        现在比赛都比完了,在签经纪约和单张专辑约这两个选择中,李梦娇一家人都不会选经纪约,专辑约至少能让主办方捞回点损失……当然,主办方也有自己的顾虑,花钱为李梦娇打造专辑,最后销量不好怎么办?如果签长约,首张专辑不赚钱,公司还能从其他地方把钱赚回来,李梦娇还不参加商演,公司更为难!

        然而这些都是能谈的。

        李家夫妻都不在乎李梦娇靠专辑赚多钱,只是想要替李梦娇保留选择的机会,那在专辑收入的分账上就能让步。

        这些细节倒不用闻樱操心。

        李振涛听了闻樱的奉承,终于笑了,“你这孩子,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一套?现在的小孩子要都像你这么聪明,哪还有我们这些老东西立足的地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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