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李葛提前支付所有金元币,医疗所同意提前交付旧医院的遗址和土地权。
4.李葛同意接受土地和建筑物的现状,包括但不限於现有的损坏和瑕疵。
5.李葛有权进行对土地和建筑物的合法使用,包括维修、改建和重建等。
6.医疗所同意在购买完成後将土地和建筑物的所有权合法转移给李葛。
7.若李葛未按期支付款项,医疗所有权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土地和建筑物的所有权。
8.旧医院内的所有物品,都规李葛所有。
9.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X和可执行X。
10.本合同的签署人为医疗所的代表及李葛本人,代表合法权益。
签署人___李葛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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