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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呸呸,王学谦阴恻恻的眼神不断的闪烁,这些天他从室友麦金莱的口中获得了不少他原来的习惯,有洁癖,喜欢一个人爬上屋顶在星空下发呆,好张罗事……

        可他从来没有想到,原来的王学谦在麦金莱的眼中是一类人,怕死的人,不堪一击,甚至可以用懦夫来形容。

        真是这样吗?

        王学谦不敢认同:“珍惜生命和为国奋斗是两回事,都是高尚的,应当受到全人类尊重的。正因为珍惜生命,才显得为国流血是那么的可贵。”

        “王,你的口才原来越好了。”麦金莱情绪低落的回了一句。

        认死理的洋鬼子,王学谦无力的吐槽了一句:“爱尔兰人民正在为了反抗英国人的暴政,奋而拿起刀枪,不惜以流血为代价,也要谋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对于你来说,可能拿起武器和侵略者面对面的交战有些困难。”

        麦金莱眼神亮了一些,点头道:“您说的太对了。”

        潜台词就是,这场该死的战争,不回去就是懦夫;回国了,当逃兵了就是叛徒。总之,任何一个结果都是让麦金莱站在道德的悬崖边上,以前还有一个王学谦一起堕落,感受不到良心上的折磨,突然之间,王学谦变成了一个革命者,一个高尚的人,至少王学谦口中说的很让人鼓舞。

        于是,麦金莱却陷入了一个孤独的误区之中,他需要一个办法来缓释内心的压力。“王,你一直是最有办法的人了,你帮我想想,怎么办才能让我和祖国的游击队战士一样受到人的尊敬的爱戴。”

        王学谦张了张嘴,心说:“哥们,你不久之前头上还顶着一个懦夫的帽子,还想受到人民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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